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、自治区文联对文艺评论工作的要求和部署,以及新疆文艺评论家协会近期文艺评论工作的计划和安排,参照中国文联关于“中国文艺评论基地”的做法,现“新疆文艺评论基地”面向全疆公开申报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一、基地职责
围绕党和国家文艺工作和文艺评论工作方针政策,开展文艺评论理论研究、培训、交流和传播等工作。
二、基地类型
根据基地承担任务的不同,设立三类基地:
研究基地:一般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设立,旨在集合文艺评论科研力量,对重大文艺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集中攻关,发挥“文艺智库”功能,形成对文艺评论工作具有指导性和支撑性的科研成果。
研修基地:一般与地方文艺组织、艺术专业院校共建,旨在开展文艺评论工作者研修、培训以及重要文艺作品研讨,为新疆文艺评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支撑。
传播基地:一般与新闻出版单位及主流大型网站共建,旨在重点推出专栏、专版、专题,传播主流文艺评论,营造良好的文艺舆论氛围和健康的文艺生态。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受理范围
符合申报条件的新疆各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媒体和文艺组织均可申报。
(二)申报条件
1、在新疆境内注册5年以上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2、在业内有较强实力,能履行相应职责,为基地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。
3、有满足基地建设需要的办公用房,具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和办公设备。
4、有数量充足的文艺及相关领域专业专兼职工作人员,能承担有关任务,自主开展高水平的学术交流、新闻传播、社会服务、人才培养等工作。
四、申报办法
1、申报材料请从“新疆文艺网”直接下载。
2、申报单位请认真阅读《新疆文艺评论基地管理办法(暂行)》(参见新疆文艺网),按照要求填写《申报书》。
3、《申报书》请用a4纸打印,一式4份及电子版1份(发送电子邮件)。
五、申报时间
即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截止(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
六、材料寄送
收件单位:新疆文艺评论家协会
地址: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文联大厦1606室
邮编:830000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杨怡 18599116769
e-mail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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